- 潍坊实验中学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简章
-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4-04-27
为认真做好我校2024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潍教办字〔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潍坊实验中学(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7070030000161号)是2012年经潍坊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寄宿制民办完全中学,占地418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
学校规划设计科学,环境优美,设施先进。体育馆设游泳馆、篮球馆、排球馆、乒乓球馆,学校篮排网球场高标准建设,并与峡山区羽网中心合作设立网球训练基地,满足学生不同运动需求;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信息技术教室、通用技术教室、机器人实验室、演艺中心、校园电视台等,满足学生特长发展的需要;实验楼单独设立,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共23个,实验器材充足;学生公寓采用单元住宅式设计,生活老师24小时服务,营造“家”的生活氛围。
学校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仁爱、博学、担当”为校训,坚持“学生怀念、教师幸福、社会信任,让每个孩子的一生成为一个精彩的故事”的教育愿景,注重培养学生的“卓越品质、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学校先后被评为 “全国青少年网球特色学校”“山东省游泳特色高级中学”“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新时代体育美育基地校”“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实验学校”“山东省最具影响力学校”“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潍坊市党建品牌提升百所示范校”“潍坊市五四红旗团委”“全市‘互联网+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将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遵循“优势引导、自由选报”的原则,实现教学和管理的最大稳定。达到50人的选考科目组合,固定教学班级,不进行走班教学,不足 50人的选考科目组合实施“小走班”(选考科目两科固定,一科实施走班教学)。此种模式是学校通过积极探索稳定高效的新高考管理模式,在实践中形成的适合学生发展、发挥学校优势的选课走班模式。该模式统筹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选课走班新高考改革三大核心要素,最大程度地保证了行政班与教学班的统一,既满足了学生的选择需要,又减少了走班半径,加强了班级管理。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面向潍坊市区应届初三毕业生,计划招生40个班,总计2000人,最大班额不超过50人。
1.面向峡山区招收普通生750人(含指标生450人),其中第一志愿619人,第二志愿69人,艺体特殊才能学生62人。
2.面向潍坊市区(包括市直初中学校、峡山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滨海区)招收民校生1250人。
三、报名时间与范围
5月11日-15日,每天8:00至20:00为报名时间。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潍坊市高中段招生考试平台”(以下简称“中考平台”),填报基本信息、考试科目和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结束后要对报名科目、报考类别、志愿学校等信息进行重点核实。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科目、志愿学校等报名信息;报名时间结束后(5月15日20:00后)系统将不允许再进行任何修改。考生必须在5月15日20:00前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考生不需到我校现场确认志愿。
在潍坊市区(包括市直初中学校、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滨海区、峡山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直接通过中考平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需提前审核报考资格。
1.峡山区初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志愿共设四个,最多填报两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两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均可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可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报考我校公办普通生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填报我校公办普通生或峡山二中普通生志愿的,均可第三志愿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
2.市直初中学校及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寒亭区初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志愿共设四个,最多填报两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两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均可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市区公办学校的,均可第二志愿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填报市区公办学校的,均可第三志愿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
3.坊子区、滨海区毕业生
普通高中志愿共设三个,最多填报一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两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均可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市区公办学校的,均可第二志愿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
4.回市区户籍地中考考生报名
户籍在峡山区而学籍在峡山区以外潍坊市内初中学校(潍坊市各县市区如昌乐、寿光、昌邑、诸城、临朐、安丘、高密、青州、市直初中学校、潍城、奎文、坊子、高新、寒亭、滨海、经济)普通高中志愿拟报考我校公办普通生志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在市区而学籍在潍坊市区外各县市初中(如昌乐、寿光、昌邑、诸城、临朐、安丘、高密、青州)和潍坊市外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志愿拟报考我校民校志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于4月27日-5月6日(每天8:00-20:00)登录“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服务号进行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在报名时间内通过中考平台报名。报名资格审核时须准备以下材料:
(1)户籍在峡山区而学籍在峡山区外潍坊市内初中学校(潍坊市各县市区如昌乐、寿光、昌邑、诸城、临朐、安丘、高密、青州、市直初中学校、潍城、奎文、坊子、高新、寒亭、滨海、经济)普通高中志愿拟报考我校公办普通生志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与户籍在峡山区外潍坊市区(如潍城、奎文、坊子、高新、寒亭、滨海、经济)而学籍在潍坊市各县市初中学校(潍坊市各县市如昌乐、寿光、昌邑、诸城、临朐、安丘、高密、青州)拟报考我校民校生志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初中学籍号、身份证号。
(2)在潍坊市初中学校就读的潍坊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初中学校或户籍均不属于峡山区,但工作或居住地在峡山区、普通高中志愿拟报考我校公办普通生志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初中学籍号、身份证号。
(3)在潍坊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且户籍在潍坊市区,申请在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初中学籍号。还需提供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近期电子照片(以学籍号和姓名命名),初中学校提供的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证明(由毕业学校出具书面证明)。潍坊市以外初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第一志愿高中学校所在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认定(报考市属普通高中的,由市教育局组织认定)并在高中学校网站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最高认定为C等。
以上证件或证明均需提供原件,通过系统上传材料照片,不需现场审核。
以上范围中,潍坊市外初中毕业的学生需在我市参加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
5.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考试、录取、高中学籍注册全过程。凡户口簿姓名与学籍姓名不符、报名照片与考生本人或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照片不符、特殊才能学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或考试、录取资格。
考生家长或监护人被纳入《潍坊市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考生不得填报我校民校生志愿。
四、考试
1.文化课科目考试
考试日期为6月13日—16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6 月 13 日 (星期四) | 语文 ( 8:30-11:00) | 物理 ( 14:00-15:30 ) 道德与法治 ( 16:30-17:30) |
6 月 14 日 (星期五) | 数学 ( 8:30-10:30) | 化学 ( 14:00-15:30 ) 历史 ( 16:30-17:30 ) |
6 月 15 日 (星期六) | 英语 (笔试部分) ( 8:30-10:00 ) | |
6 月 16日 (星期日) | 地理 ( 8:30-9:30) 生物 (10:30-11:30 ) |
2. 考试地点:
(1)文化课科目。潍坊市内初三学生在初中学校所在县市区参加考试。其中,回我市户籍地(或高层次人才工作或居住地)县市区报考普通高中的,在户籍地县市区参加文化课科目考试,其中在潍坊市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峡山区、经济区)初中学校的学生回户籍地所在区的,在初中学校所在区考生。
(2)非文化课科目。潍坊市内初中毕业生,均在初中学校所在县市区参加考查科目考查。
(3)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因回户籍地在潍坊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升学的应届毕业生,需在户籍地县市区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3.特殊才能学生
我校招收的特殊才能学生主要包括三类:
(1)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民族、古典)、美术。
(2)体育类:网球、游泳、田径。
(3)卓越自然科学类 :物理+化学方向。
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及录取见《潍坊实验中学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特殊才能学生招生简章》。
五、普通生录取
(一)录取条件
1.基本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2.必备条件: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以及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劳动教育、美育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其中,信息技术原始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劳动教育、美育两科原始等级均须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达到合格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原始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第三组合中生物、地理两科等值互换后达到2D及以上等级.
(二)录取办法
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全面评价和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并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1.划分学科组合
把学生考试科目分为三个组合:综合素质、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作为第一组合(以下简称“综语数英体”),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作为第二组合(以下简称“物化政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劳动教育、美育作为第三组合(以下简称“地生信实劳美”)。
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等值对待,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等值对待,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级等值对待,生物、地理等级等值对待,学业成绩等级采取等值置换的原则(A+C=2B),语文、数学、英语与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等级不能等值互换。第一二组合可参与组合间等级置换,第三组合为底线设置,不参与组合间等级置换;
2.录取
录取顺序为峡山区特殊才能志愿录取、普通生志愿录取、潍坊市(峡山区外)网球特殊才能志愿录取、民校生志愿录取。
(1)峡山区特殊才能考生志愿录取
卓越自然科学类考生达到录取底线数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数,正式录取,剩余计划纳入普通生第一志愿计划。未达到录取底线考生可根据个人志愿参与普通生、民校生志愿录取。
艺体特殊才能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录取底线数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数,正式录取,剩余计划纳入普通生第一志愿计划。未达到录取底线考生可根据个人志愿参与后续普通生、民校生志愿录取。达到录取底线数多于录取计划数,参照我校普通生录取办法,依据考生第一组合、第二组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科目不再设置普通生底线要求)。未录取考生根据个人志愿参与普通生、民校生志愿录取。
(2)普通生志愿录取
模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认定等级以及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指标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标准。峡山区特殊才能学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纳入本校普通生第一志愿计划。
正式录取。
第一,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①录取指标生。峡山区特殊才能学生享有指标生资格的,录
取后占用所在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志愿和剩余指标生计划,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②录取剩余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志愿和剩余第一志愿计划,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第二,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按照考生志愿和第二志愿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指标生录取条件下限:凡达不到我校普通生录取(公办招生计划)最低录取标准的,不得录取为指标生。
第三,普通生的录取办法
①将达到我校录取必备条件的考生依据考生第二组合“物化政史”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再预录取招生计划的120%;再将“物化政史”成绩预录取的考生按第一组合的“语数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录取。在预录取过程中,如因多个考生成绩并列,致使达到标准的考生人数超过预录计划数时,则将某个组合的标准提高一个等级后(提高顺序为物化政史组合、语数英组合),重新预录取,直到预录数达到或少于录取计划数,划定第一条录取标准录取。②若按第一条录取标准录取学生不足,则进行组合间等级置换,按互补后的等级录取剩余计划。组合间等级置换办法为:第一组合中的语、数、英、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其中一科成绩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组合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如语数英A+降到A或由A降到B+,第二组合中一科可相应提高一个等级)。
若组合间置换后达到第一条录取标准的考生数超过录取计划数,则从组合间置换后达到第一条录取标准考生中按剩余计划数择优录取;若组合间置换后达不到录取计划数,先录取组合间置换后达到第一条标准的学生,再从剩余学生中择优录取到计划数。
择优原则为: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数英等级高的学生,再录取物化政史生地等级高的考生,仍出现同等情况,再按照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生物、地理、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科目的顺序优先录取原始等级(特殊考生享受照顾政策,某科目等级提高后均视为原始等级,下同)高的考生。
(3)潍坊市(峡山区外)网球特殊才能志愿录取
潍坊市(峡山区外)网球特殊才能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录取底线数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数,正式录取,剩余计划纳入民校生志愿计划。未达到录取底线考生可根据个人志愿参与后续志愿录取。达到录取底线数多于录取计划数,参照我校普通生录取办法,依据考生第一组合、第二组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科目不再设置普通生底线要求)。未录取考生根据个人志愿后续志愿录取。
(4)民校生志愿录取
民办志愿按照上述普通生录取中第三部分(普通生的录取办法)组织录取。民办第一志愿(含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我校或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后下一个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如已录满招生计划总数,将不再录取民办第二志愿;若民办第一志愿未录满招生计划,则从民办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六、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
特殊考生录取照顾政策按照潍坊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实施。符合条件的考生,潍坊市内初中毕业生向初中学校申报;潍坊市外初中毕业生、户籍在峡山区,符合我市特殊考生条件的于5月19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峡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上报。
七、录取结果公布
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10天左右,通过中考平台、“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查询成绩。7月18日前后公布普通高中录取结果,届时我校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新生报到事宜。
八、收费标准
1.公办生:学费800元/生/学期,住宿费800元/生/学期
课本费500元/生/学期。
2.民校生:学费11000元/生/学期,住宿费800元/生/学期
课本费500元/生/学期。
九、办学许可证号
教民137070030000161号
十、保障措施
1.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统筹招生工作。
2.成立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3.成立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及招生咨询事宜。
4.加强监督,成立峡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潍坊实验中学纪检组。
监督投诉电话:潍坊实验中学0536-5590369
峡山区教育和体育局0536-3086996、5606660。
十一、咨询方式
咨询处室: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6—5590377(傅老师)、5590388 (杨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6:50
学校地址:潍坊市峡山区峡瑞街(清泉街)777号
十二、其他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上级教育部门文件规定及我校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潍坊实验中学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简章》进行。其它任何口头或书面宣传内容与以上内容不一致的,均无效。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我校的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简章由潍坊实验中学负责最终解释。
潍坊实验中学
2024年4月26日